渔保协会

1月30日,国家协会联合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在合肥召开了“水产养殖保险工作推进会”,标志着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与水产技术推广系统合作全面深化。
 
2月2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关于强制实施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海渔函〔2018〕41号),部署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开展试点工作。
 
2月11日,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在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指出,2018年农业部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保监会、民政部、国家安监总局的沟通,继续推动渔业互保改革。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在改革期间继续加强对渔业互保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将渔业互助保险作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渔业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环节,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3月16日,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在《关于农业部办公厅商请在渔业生产领域稳妥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关事宜的复函》中,同意“在渔业互保系统改革期间维持现有渔业风险保障体系不变,暂以渔船船东雇主责任保险代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政策建议,保证了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业务的平稳发展。
 
3月26日,浙江省协会手机业务系统app正式上线,实现了掌上查询、核保、核赔、调度、财务审核及理赔全流程操作等功能,开启了移动互联网办公和服务会员的新模式。
 
4月11日,部渔业互保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向部领导报送了《关于推进渔业互保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请示》,正式将“协会+互助保险社方案”作为建议改革方案,先后获于康震、张桃林、余欣荣三位副部长批示同意。
 
5月31日,“2018年全球水产养殖论坛”在福州开幕,国内外渔业界及水产养殖领域权威人士共500多人参加了论坛,杨斌秘书长在大会上做了题为“水产养殖保险助力水产业供给侧改革”的主旨报告。
 
7月7日,国家协会组织召开全国渔业互保系统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主要侧重保险合规运营理念和市场化管理思维的培养,旨在转型期间促进中高级管理人员从“渔业人”向“保险人”的转变。
 
7月19日,第8号超强台风“玛莉亚”理赔兑现大会在福建霞浦举行。福建省协会为参保台风指数保险的82位养殖户现场支付理赔金3160万元,为当地养殖户灾后重建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9月16日,作为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渔业系列活动之一的第二届“大美渔村 平安渔业”中国渔业摄影周,与第21届中国(象山)开渔节同期在宁波象山举办。农业农村部于康震副部长参观了摄影展,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张显良局长出席了摄影周启动仪式,对活动给予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
 
9月16日,第22号台风“山竹”袭击广东省,广东省协会迅速启动大灾应急理赔机制,开通绿色理赔通道,支付约500万元理赔款,帮助受灾渔民会员及时救灾复产。
 
10月18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渔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浙海渔安〔2018〕10号),支持在渔业生产领域继续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突出抓好海洋捕捞业(含国内捕捞和远洋捕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11月23日,宁波市协会办公地点搬迁至新落成的办公大楼。该办公大楼建成后主要用于宁波市各级渔业部门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和科学研究,实现集成化办公需求。
 
12月7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中国银保监会公司治理监管部签署《关于渔业互助保险体制改革工作的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协会+互助保险社”改革方案,由两部委共同拟定渔业互助保险系统整体改革方案报国务院审批。
 
12月12日,国家协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舟山市联合召开了“远洋渔船油污责任保险和残骸清除责任保险业务推进会”,双方现场签署了《联合推进远洋渔船油污责任保险和残骸清除责任保险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12月29日,国家协会编撰的《中国渔业船舶安全分析报告(1994-2015)》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告既是对渔业互助保险积累的大量渔民渔船事故案例和统计数据的系统分析,同时也是“大数据”时代对工作的延续与传承,有助于发挥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
 
2018年,渔业互助保险系统共承保渔民71万人(次)、渔船5.75万艘(次),承保渔业行政、执法和科研人员2.3万人(次),承保养殖水面44.27万亩,收取互助保险费18.81亿元,为渔民会员提供风险保障3878.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