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了《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浙江省协会巨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3月4日-6日,协会组织各有关省、市协会,办事处赴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都)和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水产养殖保险调研。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宁波等省(市)协会和安徽省办事处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4月3日,福建省协会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使合作内容从原来单一的收缴渔民会费、支付赔款业务,向资金结算、融资贷款、金融理财、银行卡、电子商务、银保培训推广等多个领域扩展。
5月14日,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全国渔业互保系统秘书长(会长)联席会议。陈剑峰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主持会议,各地方协会秘书长(会长)参加,协会副秘书长以及广西区、上海市、天津市办事处主任列席会议。
6月5日, 2013年理赔服务年启动仪式在广西北海市侨港镇电建渔港举行,王朝华理事长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该活动使协会直属机构理赔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6月5日,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副主任何肖锋一行七人来协会调研指导工作,听取渔业互助保险有关情况的汇报,了解协会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陈剑峰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参加调研座谈会。
7月5日,协会和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达成(浙江)水产养殖成数再保协议。7月10日,浙江省协会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在平阳南麂岛签出第一单。
5月和7月,辽宁省协会和宁波市协会分别参加了所在省(市)民政部门组织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两协会均获评“5A”级。
8月1日,海南省再次提高渔民人身海上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和财政补贴比例,渔民人身海上意外伤害保额最高可达40万元,同时,渔民和渔船保险的财政补贴比例统一提高到60%。
9月11日,“安徽省水产养殖保险合作情况汇报会”在合肥市召开,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安徽省副省长梁卫国听取了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剑峰、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子良的工作汇报,并见证了协会与国元公司的共保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9月29日,受超强台风“蝴蝶”影响,渔业互保3艘广东籍会员渔船、30多艘海南籍会员渔船在西沙珊瑚岛附近海域避风时遇险。渔业互保系统共为43名死亡(失踪)渔民、36艘损失(沉没)渔船支付赔款近2300万元、慰问金70万元。
10月7日,超强台风“菲特”登陆闽浙,给浙江省海洋渔业带来重大损失,全省水产养殖业损失超过5300万元。截至2013年底,协会、浙江协会、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为受灾会员支付赔款1153万元。
10月8日,江苏省“苏启渔01213”渔船在返港途中遭遇巨浪沉没,船上10人失踪。江苏省协会立即启动应急理赔程序,确定理赔方案,预付理赔款630万元。这是江苏省协会成立以来单笔最大赔案。
11月25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议、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四届四次监事会议在北京召开。协会理事长王朝华、副理事长刘向东、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剑峰、监事会主席宋志俊参加了有关会议。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荆南进、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王伟杰分别代表卢江宁副理事长、鲁小兵副理事长参加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