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保协会

1月,由协会秘书长孙颖士主编、国内第一本系统收集汇总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保险优秀论文的《中国农业政策性保险论文选》出版发行。

1月,由协会编著的第二本《中国渔船安全分析报告(1999-2005)》出版发行。

2月15日,经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核同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广东省渔船船东互保协会”更名为“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

3月4日,自1969年以来最强风暴潮袭击辽鲁两省,给当地渔业经济造成严重损失。互保为死亡受伤渔民和沉没受损渔船赔付921万元人民币。

5月9日,协会聘请中国农业保险专家庹国柱教授为协会战略发展顾问。

6月,经农业部同意、民政部批准,协会注册资金由20万元提高至1500万元。

7月16日,经农业部同意,民政部批准,“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更名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8月8日,香港海事处认可协会成为香港地区《商船(本地船只)(强制第三者风险保险)规例》的可保险人,此后协会在香港地区正式开展强制第三者风险保险。

8月,福建省政府将渔工责任险、渔船保险分别列为农业保险试点范围,省财政分别给予30%保费补贴。

10月11日,海南省渔业保险共保体业务模式在海口启动。海南渔业保险共保体确定协会为主承保人,由省财政给予参保渔船和渔民各30%和20%的省财政补贴。

12月29日,《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07]41号)印发,成为指导全国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12月31日,全年承保渔民501926名、渔船38045艘,收取互保费327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