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保协会

时事热点

各地陆续出台实施办法 稳步推进“两个评价”

2017-08-23 10:41:30  来源: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   阅读:
    2017年初,农业部办公厅先后下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船舶建造开工管理的通知》(农办渔〔2017〕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船标准船型评价方法(试行)>的通知》(农办渔〔2017〕5号)。各地渔业船舶检验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渔船建造技术条件评价和渔船标准船型评价(下称“两个评价”)工作。截止8月15日,已有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安徽等10省(区、市)出台渔业船舶建造单位技术条件评价实施办法,辽宁、天津、山东、江苏、福建、广东6省市出台渔船标准船型选定工作实施方案,其它地区也在积极推进。总体看,沿海重点地区已基本完成“两个评价”的部署工作。
 
    自5月份在浙江绍兴举办渔船建造技术条件检查培训后,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正式启用了渔业船舶建造管理系统,为推进建造单位技术条件线上评价及信息管理创造条件,同时针对各地开展“两个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指导,进一步明确标准船型评价方法并提出报备要求,为“两个评价”工作深入开展,年底前交出满意的成绩单打下了良好基础。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