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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试点补充保险 利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5-06-23 11:36:00  作者:史柱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阅读:
    农业保险保障程度不足一直是困扰农户特别是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安徽省高度重视通过补充保险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障程度的试点工作,并在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合肥市庐江县、宿州市埇桥区等地先后开展了补充保险试点。2014年,合肥市还首次将补充保险试点拓展在市级范围。
 
    近日,安徽芜湖市下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在补充保险的试点范围、保障程度、政策支持以及推动力度等方面都有了大幅提升,相关利好政策将推动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程度再上新台阶。
 
    门槛降低 保障拓展
 
    农业保险对种植大户的认定标准一般为100亩,此次试点将标准下调至50亩,规定凡经认定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纳入补充保险试点范围。据初步测算,符合试点条件的新型农业主体近1万户,基本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全覆盖。
 
    此次试点品种包括水稻、小麦和油菜三大主要农作物,据统计,符合提标条件的种植面积超过100万亩。亩均保额分别由330元、270元、270元提升至600元、500元和600元,增幅为82%、85%和122%。提标试点将为芜湖市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额外提供超过3亿元的风险保障。
 
    惠农政策支持力度提升
 
    此次提标部分的保费由市级财政补贴40%,县区财政补贴30%,农户仅需承担30%的保费;同时,保险公司给予提标部分保额一定的费率优惠,水稻和油菜的费率分别由6%降低至5%,减轻了农户负担。以水稻为例,提标后亩均保费33.3元,农户仅需承担8.01元。
 
    为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要求财政、农委、气象、水利等部门和保险机构各司其职,做好提标后农业保险的承保和理赔工作。同时,为鼓励保险经办机构提高农业保障水平,降低农户风险,市农险办结合当年提标的水稻、油菜承保数量、承保服务和理赔绩效,给予提标试点的保险经办机构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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