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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开展休闲渔船人员责任互保

2015-05-13 11:34:48  作者:朱宝强  来源: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  阅读:
    4月22日,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休闲渔船人员责任互保业务正式开展。
 
    近年来,辽宁省休闲渔业发展势头良好,为保证游客安全,渔业主管部门要求休闲渔船必须为游客购买保险。辽宁省协会在搜集了国内渔业互助保险行业开展该类险种的相关资料,并参考商业保险公司的承保方案,根据辽宁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休闲渔船人员责任互保实施方案及条款”。
 
    条款规定,根据主管部门认可的休闲渔船核定人数,采用整船足额无记名投保方式,互保金额统一为40万元/人,伤残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人,互保费率为0.23%,互保期限为八个月。
 
    该险种的开展,顺应了休闲渔业发展的趋势,广受该产业经营者和参与者的欢迎,自此险种开展至今,辽宁省协会已为当地休闲渔业提供风险保障金约8000万元。相信,渔业互助保险会为休闲渔业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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