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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调查询问笔录在互保理赔中的应用

2014-01-14 14:58:27  来源:渔保协会  阅读:

  与陆地交通事故有固定的事故现场和旁观者的证言相比,渔业水上交通事故现场转瞬即逝,无法保留,存在事故现场和时间的不确定性。在互保理赔时,为及时了解事故原因,判明事故责任,须对事故当事人和有关证人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查询问。

 
  一、如何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一)调查询问笔录的概念
 
  调查询问笔录是指发生渔业水上交通事故后,互保机构理赔人员或受委托的渔政渔港监督机构海事调查人员对当事人、证人或其他有关人员所作的问答式调查记录。
 
  (二)调查询问的时间
 
  为及时、迅速、准确的了解事故情况,防止事故当事人出现相互启发、影响的情况,负责调查询问的人员应在出险渔船和相关船舶返港的第一时间赶到港口,召集案件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三)调查询问的对象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调查询问人员应对出险渔船的所有船员和涉及到碰撞事故或救助事故的有关当事船的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和驾驶台、机舱值班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四)调查询问的人员
 
  调查询问时至少应有两人参加,一人负责询问,一人负责记录;两人在调查询问过程中可以相互补充。对于互保标的损失金额较大或可能涉及法律诉讼的案件,应委托渔政渔港监督机构海事调查人员进行询问、记录;互保理赔人员可以参与旁听。
 
  (五)调查询问的地点
 
  为保证被询问人证言的真实、客观,防止被询问人相互串供,在调查询问前时应将被询问人分开房间,单独进行调查询问。
 
  (六)调查询问笔录的格式
 
  调查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主要记录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是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调查询问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负责询问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负责记录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船上职务、籍贯、现住址和联系电话。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调查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形式记录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首先,负责调查询问的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讲明来意;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对于上述内容应如实记录在笔录上。其次,根据事故种类、原因和被询问人的任职情况分别针对性进行询问。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真实、具体。要求被询问人对所知情况如实回答,如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上述情况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其中涉及案件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要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情况来源哪些是本人亲眼见的,哪些是听别人说的。若被询问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的,也应如实记录在案。
 
  (三)尾部
 
  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调查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若询问笔录内容有差错或遗留,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询问笔录在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要求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询问笔录未页的最后一行下写明“以上内容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和我说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询问笔录中有补充或改正之处,都需由被询问人按上指印,以保证其真实准确。如果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记录人员应在调查询问笔录上注明不签名的事实及理由,并由在场人签名作证。
 
  二、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的要点
 
  1.在调查时,应围绕以下几点进行询问。即:一是什么人;二是什么时间;三是在什么地点;四是海况;五是本船和船上人员动态;六是谁先发现险情;七是本船采取的自救措施,是否向外求救;八是他船(救助船或第三者船)的动态;九是造成的结果;十是全面分析询问中有无矛盾或疏漏之处,并加以分析论证。
  2.应对当事船所有船员做调查询问笔录,作为了解案情的附证;防止仅有1份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一旦翻供,产生严重后果。
  3.根据1989年7月3日国务院第38号令发布的《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1991年3月5日农业部第4号令发布的《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规定,渔港监督机构具有履行渔业海损事故调查处理的职能和权利。对于互保标的损失金额较大,或涉及法律纠纷的案件,应委托渔政渔港监督海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4.被询问人的姓名、年龄、住址不能填错,否则会造成不良后果。当事人是外地人,必须注明本市暂住地,联络方式、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询问中,可查验、复制被询问人的居民身份证。
  5.询问并记录被询问人的文化程度(包括是否识字),这样说明被询问人是否已经看过或者听过询问笔录。
  6.了解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确定询问对象的先后次序。因为被询问人任职情况不同,对整个案件情况了解程度也会不同;如若不加以分析,把主次顺序搞错了,可能导致询问工作无功而返。
  7.分析案情,制定询问计划,根据被询问人不同任职情况分别着重询问。如职务船员应询问:船况、生产作业方式、经济效益情况、最近修理情况、备航情况、人员配备及任职情况、货物装载情况、编队出海情况、海况、船上值班情况、出险前本船动态、谁先发现险情、是否向外求救、本船施救情况、他船救助情况等;如一般船员人员应询问:人员配备及任职情况、值班情况、出险前船员动态、谁先发现险情、本船施救情况、他船救助情况等。
  8.被询问人应安排分开进行,不要将两个以上的被询问人集合到一起进行询问,以防互相启发、影响,确保询问笔录的真实、客观。
  9.调查询问时,要注意不同被询问人之间,及被询问人前后陈述之间的相互印证。若发现存在矛盾的情况,要下功夫重复询问,辨明虚假证词。
  10.调查询问应与其他调查工作相结合,边询问、边调查,互相印证,互相推动,不能仅仅依靠询问笔录作出赔偿决定。
  11.询问与记录是完成一次询问调查的二个方面,虽由不同的人完成,但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需要二者讲究一定的技巧,密切配合。询问开始前,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应事先沟通、交换意见。记录人员应了解询问人员询问的主要目的、方法、询问的重点等,以便在记录的过程中能时时抓住询问的重点进行记录。询问人员也要了解记录人员的记录速度,在询问时负起引导、把握的责任,调整好语速。
  12.询问笔录要当场记录,不得事后追记和补缺;对在不同时间多次询问的,应分别制作询问笔录,不得事后在同一个笔录上修改或补笔录。
 
  三、调查询问笔录的内容
 
  (一)调查被询问人的情况
 
  1.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籍贯、现住址和联系电话;
  2.本人上船工作时间,船上任职情况,担任此项职务的时间;
  3.是否持有职务船员适任证书,持证等级,发证时间和发证机关;
  4.与本船船东的关系。
 
  (二)调查船舶、船员情况
 
  1.船舶名称、船长、船质、吨位、主机功率、作业方式;
  2.船舶建造年月、建造地点和厂家、船舶价值;
  3.何时从何处购置、有无改装或添置设备,购买价值;
  4.船舶能装多少燃油,满载能航行多长时间;
  5.船舶最近大修时间、修理地点、修理单位名称、修理项目;
  6.生产经营效益情况;
  7.配备船员人数、所有船员名单及任职情况;
  8.职务船员持证等级及适任情况;
  9.参加保险情况。
 
  (三)调查船舶离港情况
 
  1.本航次全体船员名单及任职情况;
  2.油、水、生活物资等备航情况;
  3.离港的时间,港口名称,计划作业海域,;
  4.是否编队出海,其他船舶名称;
  5.出港签证情况;
  6.出港时海况。
 
  (四)调查事故的情况
 
  1.出险时海况,包括:风力、风向、能见度、流向和浪高;
  2.本船航速、航向、号灯号型;
  3.渔货物装载、渔具网箱放置情况;
  4.驾驶室和机舱值班安排情况;
  5.本船通讯导航设备配置及使用情况;
  6.出险海域除当事船外,有无其他船舶,船名号,与当事船的距离;
  7.事故发生时间(时间从何得知)、出险海域、距岸距离;
  8.谁先发现险情,本船采取自救措施;
  9.出险后,是否向外发出求救信号,用什么方式发出;
  10.救助船舶名称,到达出险海域时间,救助措施,救助物品清单;
  11.本船事故损失情况;
  12.什么时间返港;
 
  ——若涉及碰撞事故时,应询问:
 
  1.他船船名,船籍港;
  2.他船船速、航向、号灯号型;
  3.他船避让方式;
  4.他船特征:船长、船型、颜色、船舶属性、船舶吃水情况;
  5.他船损失情况;
  6.他船是否在事故现场停泊观望,他船逃逸方向,是否追赶逃逸船。
 
  ——涉及沉没事故时,应询问:
 
  1.本船在出险前,是否发生过其他事故;若发生,事故时间,本船损失情况;
  2.本船是否存在漏水等情况;
  3.本船沉没的时间;
  4.本船是在出险海域沉没的,还是在拖带过程中沉没的;
  5.本船沉没的海域位置,水深情况,距岸距离,沉船是否影响其他船舶的航行安全。
 
  ——涉及火灾事故时,还应询问:
 
  1.谁先发现火情的,第一着火点的位置;
  2.本船消防救生设备配置情况;
  3.是否向公安消防机关报案,公安消防机关到达时间,具体灭火措施;
  4.火灾扑灭时间;
  5.公安消防机关是否出具火灾事故原因认定书和火灾责任载定书。
 
  (五)调查救助船的情况
 
  1.与出险船是什么关系,事故发生前是否有联系,通过什么方式联系;
  2.接到求救信号的时间,通过何种途径获悉;
  3.与出险船的距离,当时海况;
  4.什么时间赶到出险海域,当时出险船的状态;
  5.救助的方式,是否派人上船救助;
  6.救助所花时间,救助的效果;
  7.救助下来物品清单;
  8.是否进行拖带,拖带的时间;

  9.出险船沉没的时间、地点,水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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