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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首单百万保单获赔(图)

2013-02-05 09:28:39  来源:中国渔业互助保险  阅读:
    和煦的阳光洒在柏油路上,把深冬的寒意驱赶得无影无踪。31日上午,笔者随福建协会秘书长李水根一行驱车来到三沙中心渔港,见证福建协会主办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渔业保险后承办的最大一件理赔案现场。一个感人的场面,一段感人的历程,犹如冬日的阳光,暖流激荡。
 
    理赔现场感人热烈
 
    当福建协会一行来到三沙渔港时,正在三沙慰问海洋与渔业系统困难职工的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福建协会理事长张福寿也闻讯赶来,带着为这宗理赔案协调奔走成功的喜悦,他想亲自将109万理赔款送到获赔人手中。
 

 
    据悉, 这宗渔业互保理赔案获赔人是三沙镇三澳村的渔民王向华。2011年11月,王向华从同村的洪玉俤手中购买了“闽霞渔01956”,当起了船东。经过一番修整后,“闽霞渔01956”渔船于2012年7月出海生产。不料,9月13日,“闽霞渔01956”渔船在浙江大陈岛东南面海域进行灯光围网作业,在接到大风消息后返航途中遭遇大浪,船体倾斜,几分钟后船体倾覆后沉没,所幸船上10名船员全部被救起,1人受伤。
 

 
    早早来到理赔现场等候的王向华,看到张福寿副厅长以及省协会一行的到来,急步上前,紧紧握住张副厅长的手,连声说谢谢。
 
    交7千,赔109万,真有这事?在渔港内渔船上作业的船东、船员以及邻近村的渔民也赶来看个究竟。当王向华从张副厅长手中接过理赔款牌时,他那憨厚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随即,张副厅长语重心长地向聚拢而来的渔民兄弟说:“渔业生产,安全第一,这点大家一定要牢记在心;渔业生产,要遵守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渔业生产,要积极投保,规避风险,保障大家的利益。”当即,现场又响起一阵掌声。
 
    心里装的是渔民的困难
 
    笔者了解到,福建协会在接到“闽霞渔01956”渔船事故报案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霞浦办事处开展经调查取证。由于王向华是在“闽霞渔01956”渔船过户期间,用原船东洪玉俤的名字在霞浦县渔保办事处交了7千元参加渔船全损互保。在办好渔船转移手续后,王向华没有按霞浦办事处要求及时办理保单批改手续,造成事故发生后赔偿困难。
 
    按照一般的商业保险,投保人和所有人不一致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付。王向华花了198万购买“闽霞渔01956”渔船,又花了80多万修整,出海生产还不到2个月,就发生了事故,血本无归。如果不予理赔,他将面临倾家荡产的境况。看到王向华的实际困难,福建协会将有关情况向张副厅长作了汇报。张副厅长随即带队到人保财险进行沟通协调,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争取特别处理。并亲自给国家协会负责人打电话,说明有关情况,同时指示福建协会进行严格的调查取证。
 
    在省、市、县三级渔业互保机构紧密配合协作下,通过走访及收集有效材料,确定“闽霞渔01956”实际投保人和所有人就是王向华。在取得确凿证据后,王向华于元月24日向霞浦办事处提交了完整的索赔材料,28日协会理赔部完成案件审核,29日报经批准,30日将赔款支付给王向华。整个理赔从受理到赔付,只用了短短的6天时间,其效率令人惊叹。当笔者问及为什么有这么高的效率时,得到的回答是:没什么,心里想的是渔民的困难。
 
    给渔民兄弟提个醒
 
    当然,这次重大案件赔付,也给我们带来警示:渔船船东在渔船买卖过户后,应该及时持原保单到承办办事处办理批改变更手续。
 
    为此,笔者还从互保协会了解到,渔民兄弟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互保凭证、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以及由渔监或海事部门出据的渔业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等。
 
    希望广大渔民兄弟按照渔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渔业互保,以有效得到渔业安全风险保障,让头上的阳光永远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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