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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实施无理赔优惠制度

2015-03-17 10:36:32  作者:王建风  来源: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  阅读:
    2015年是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主办全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的第4个年头,为了提高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的积极性并鼓励渔民会员安全生产,有效化解渔业生产风险,福建省协会出台了无理赔优惠制度,对连续三年在福建省协会参加渔业互助保险且未发生理赔案件的渔船,在第四年续保时,给予会员自缴部分互保费5%的优惠,并授予“安全生产互保会员”称号,发放安全生产会员证书。
 
    这一优惠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渔民会员的缴费负担,增强了渔民会员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了渔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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