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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俊波:巨灾保险制度建设主抓三件事

2014-03-12 08:54:49  作者:高嵩  来源:中国保险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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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1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记者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等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项俊波在会上表示,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从制度设计、抓试点、积极推动立法等三个方面推动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
 
    2013年,我国发生四川芦山地震、甘肃岷县漳县地震、黑龙江松花江嫩江流域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巨灾保险机制的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被写入其中。
 
    项俊波表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中央有要求、社会有呼声、群众有期盼。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40%,而我国还不到1%,如汶川大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是8451亿元,保险只赔了20多亿元,占比0.2%。如果我国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就能够在灾后大大减轻政府和财政的负担。
 
    项俊波认为,巨灾保险是个世界级的难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巨灾保险本身的特性。它跟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同,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如果按照商业化运作,保险产品的价格往往很高,群众买不起。但如果价格过低,巨灾发生以后,保险公司又赔不起。二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历史不长,保险市场还不够成熟,行业整体实力还不强,巨灾风险的承保能力有限。三是我国现行的灾害管理体制主要是由政府主导,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而且人民群众的自我风险管理意识、巨灾风险的投保意识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项俊波表示,下一步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主要抓三件事:第一,制度设计。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以商业保险为平台,构建多层次的风险分摊机制。第二,抓试点。稳步推进云南和深圳的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第三,积极推动立法。协调相关部门及早出台巨灾保险条例,争取国家对巨灾保险的支持。
 
    在被问及农业保险发展的问题时,项俊波指出,这几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很快,目前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
 
    据统计,2013年,农业保险的承保农作物达到了11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45%,提供风险保障1.4万亿元,支付赔款209亿元,受益农户达到3367万户。2013年东北洪灾中,农业保险赔款达到了38.56亿元,南方旱灾赔款达到20亿元。
 
    项俊波认为,目前我国在农业保险服务中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服务方面,主要是保障水平和覆盖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经营方面,经营的合规性、承保理赔环节的风险管控、后续服务存在问题。
 
    项俊波强调,下一步,保监会将围绕国家粮食生产安全方面扩大农险覆盖面,加强监管,积极落实《农业保险条例》,高度重视风险的防范,特别是足额提取大灾风险保险准备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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