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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保合作项目:星火正燎原

2015-09-16 08:50:41  作者:张春辉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阅读:

    9月13日,一份刚刚印发的文件交到《中国保险报》记者手中。这份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在浙江省提质扩面的文件,却并非由浙江保监局独家发布,而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联合浙江保监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等六部门共同发布。

 

    “新国十条”发布一周年以来,在率先出台“省十条”的浙江省,17项重点政保合作项目成为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有力抓手。浙江省金融办牵头的正是“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以及推动保险资金运用”项目。

 

    “一年来,在各方面的努力下,‘省十条’明确的重点政保合作项目成效明显,初步建立起以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为原则、以具体项目为载体的政保合作机制。”浙江保监局局长马学平告诉《中国保险报》记者,经过一年的努力,“新国十条”在浙江得到了积极的贯彻落实。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大病保险等4个政保合作项目已经实现或基本实现全省全覆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提出的目标已提前基本实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9个政保合作项目已启动试点。有的政保合作项目更是全国首创,形成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17项社会公众迫切需要、但又无法完全商业化运作的重点政保合作项目,激发着浙江这块中国市场经济先发之地的保险能量。

 

    星星之火正在燎原。

 

    “保险不再只是保险公司的事”

 

    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清楚地记得,在省食安办牵头的政保合作项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推进过程中,保险专家组曾经与食安办多次研讨。“虽然最初保险专家组希望能将产品统一,但在反复沟通中发现,只有不统一的产品才更加适合不同的场所。”

 

    “新国十条”提出要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强保险监管跨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保险服务与社会治理相互融合、商业机制与政府管理密切结合。浙江“省十条”明确,要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区域性巨灾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农林渔互助保险、科技保险等领域作为下一步重点政保合作项目,并明确由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金融办、浙江保监局等19个部门分别牵头负责,鼓励各级政府通过委托保险机构经办或直接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更高效的公共服务,将财政资金从直接分配资金、项目到企业改变为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制定并落实保险业税收优惠等政策。

 

    一年来,浙江省开展政保合作的重要制度保障,正是全省的统筹机制和多方联动的协调落实机制。针对大部分政保合作项目具有“一事一议”、临时性、局部性等特点,有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总体框架和工作要求,逐步建立了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从全省角度统筹政保合作项目。针对政保合作项目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省政府加强政府部门间、政府与保险业间的协作,通过建立相应的政保合作项目保险专家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等形式,集聚资源来合力办事,逐步形成了多方联动的协调落实机制。

 

    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是推进政保合作的重要抓手。17个政保合作项目中,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农业保险的政府性规章,成为全国首个地方版农业保险规章;出口信用保险、首台(套)保险、生猪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大病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7个项目,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等部门已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意见;巨灾保险项目,省民政厅等部门已经完成相关政策意见的起草工作,拟递交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农业互助保险等4个项目,牵头部门提出拟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已出台的政策含金量普遍比较高,在省级层面明确给予财政补贴的有农业保险、渔业互助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大病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6个项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还被纳入了省政府对各地政府的责任考核体系。

 

    “‘新国十条’发布以来,我感到变化最大的还是政府主管部门的认识。现在,政府部门开始主动利用保险机制,保险已经不再是保险公司一家的事情了。”在该负责人看来,政府的需求正得到不断的激发。一年来,各个保险专家组主动上门与牵头部门进行对接,为全省重点政保合作项目提供系统规划、产品设计、项目运作和事后评估等技术支持。各牵头部门通过联合保险专家共同调研、组织课题研究、召开政保对接会、培训会等多种方式,为保险机制和政府的公共管理需求对接搭建了平台。17个重点政保合作项目基本上都开展了多种方式的政保对接。

 

    “根植于浙江的土壤”

 

    浙江省农险协调办有关负责人对浙江农业的特点如数家珍,丽水的食用菌、湖州的湖羊、仙居的杨梅、淳安的养蚕……“浙江虽然不是农业大省,但我们的农业保险坚持走创新之路,一定会有更大发展。”该负责人告诉《中国保险报》记者,一年来,浙江整体的社会氛围都更加重视保险了,“‘新国十条’给我们增加了底气,我们的所有发展都应该根植于浙江的土壤上。”

 

    自2006年启动以来,浙江省农险坚持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高风险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之路。“新国十条”发布一年来,由省发改委牵头的政保合作项目——“完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在完善运行制度、改进产品条款、扩大保险覆盖面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2015年1-8月,全省为33个农产品提供保障298.2亿元,向6.3万农户支付赔款2.9亿元。此外,还加快产品创新,新增湖州、绍兴全国首个茶叶气象指数、台州杨梅气象指数、绍兴淡季蔬菜成本价格保险等11个地方特色品种,支持商业保险涉足省共保体未覆盖的领域。

 

    据介绍,涉农保险项目在农房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行业在其他涉农领域开展积极的探索。农机保险在5个地市的48个县(市、区)推广试点,2014年共为3000台农机提供了6.2亿元风险保障,2015年将继续扩面,并研究争取6种机型保费补贴政策。家庭农场综合保险2014年底在衢州、海宁等地开展试点。保监会于2015年年初批复瑞安市马屿镇开展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近期将准备开业。

 

    浙江经济特色之一就是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众多。围绕浙江省委提出的小微企业3年成长计划等转型升级组合拳,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在2011年全省试点的基础上,做好全省推广工作,积极探索义乌小商品城商铺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丽水莲都区“丰收·惠民”贷款保证保险、电商渠道保证保险等多种模式的信用保证保险,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增信融资支持。2015年,浙江省政府出台省级风险补偿机制,温州市原则同意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嘉兴市初定1500万元的支持额度。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累计帮助1.8万家小微企业获得贷款117.4亿元。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积极探索与29个县级政府开展小微企业联保合作,为杭州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及义乌通等外贸平台提供多重保险保障。2015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7242家企业240多亿美元的出口值。积极争取保险资金运用,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含宁波)累计有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24项,投资规模达572.3亿元。

 

    围绕创新驱动等转型升级组合拳,首台(套)保险项目在2009年试点的基础上,浙江省政府出台补偿机制,对企业投保首台(套)保险给予最高80%的保费补贴,并将所有财产保险公司纳入试点,召开全省工作对接会,积极落实好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关于首台(套)保险的文件。截至2015年上半年,全省共有17家企业投保首台(套)保险,累计保费收入410多万元,已决赔款和未决赔款近170万元。科技保险项目大力发展财产险类,责任、保证、信用险类,意外、健康险类三大类13个险种,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累计帮助15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贷款3.6亿元,目前已推广到全省各地市。省知识产权局出台指导意见,举办知识产权与专利权质押融资培训班,大力发展专利权质押保险。

 

    “开放的政保合作机制”

 

    浙江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保险报》记者,随着“新国十条”学习贯彻的深入,有关部门对于利用保险机制来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既有积极性,也有新的想法、思路和做法。在17个重点政保合作项目之外,基于社会公众有需求、项目开展有基础,新增加了由省质监局、省老龄办等部门牵头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农村小额保险等3个项目,进一步丰富了政保合作项目,拓宽了服务面。“政保合作机制是开放式的,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补充、创新。”浙江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农村小额保险项目覆盖了农村居民以及城镇低收入人群681万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覆盖60个县(市、区)34.4万名残疾人。老年人意外险项目已覆盖6个地市15个县市28万人,近期杭州市启动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全市老年人意外保险统保项目,预计2015年政府补贴金额500万元,惠及25万老人。

 

    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在萧山等6个地区推行生猪保险“龙游模式”基础上,省发改委等部门出台意见逐步将其推广到42个重点生猪养殖县(市、区),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了病死猪随意抛弃的行为。推广保险业参与交通事故调解“余杭经验”,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杭州市暨西湖区交通事故调解处理(指导)中心和义乌市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已开始运营。

 

    “政保合作服务面的拓宽和机制的不断完善,有力推动了全省各级政府更好地运用保险机制来促进经济转型、社会治理创新和提升民生保障。”马学平告诉《中国保险报》记者,浙江全行业将继续在保监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及浙江“省十条”,不断推进保险创新工作,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更好地服务于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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