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保协会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成立20周年十件大事评选候选事件

  • 1.1994年7月6日,经农业部同意、民政部批准, 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在北京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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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94年9月26日,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农业部副部长张延喜到会祝贺并致开幕词,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局长卓友瞻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张延喜为名誉理事长,卓友瞻为理事长,刘身利、冯瑞峰、贺寿伦为副理事长,林毅为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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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994年10月8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渔船船东王宝贵投保渔民人身平安互保,成为协会的第一个会员,标志着渔业互助保险业务的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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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994年12月12日,协会会员、江苏大丰县海洋捕捞公司“苏大渔1502 船”船员陈广才在生产作业中身故,协会赔付其家属人民币1万元。这是协会受理的第一起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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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996年1月2日,协会印发《关于成立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监事会的通知》,聘请农业部原副部长肖鹏为监事会主席,标志着协会内部以监事会为核心的监督机制的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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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996年1月3日,协会印发《关于同意试行渔民人身平安互保附加南沙渔业生产涉外责任互保的批复》,开始为赴南沙生产作业渔民提供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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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996年5月28日,协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农业部副部长张延喜、原副部长肖鹏、渔业局局长卓友瞻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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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2002年1月12日,协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渔业局局长杨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徐杰林为理事长,孙颖士为常务副理事长,孙鹤龄、刘清真、刘向东、杨宝瑞为副理事长,聂培祯为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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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2003年1月8日,协会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渔船船东雇主责任互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渔船船东雇主责任互保逐渐成为渔民互助保险业务的主要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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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003年5月27日,协会印发《关于推行渔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保障计划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向渔业系统行政、执法和科研人员推行渔业互助保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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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04年9月21日,协会印发《深水网箱及附加养殖责任互保条款》,在浙江省嵊泗县开展深水网箱及附加养殖责任互保业务试点,首次探索开展养殖渔业互助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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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04年10月,由协会和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联合编写的我国第一部渔业保险制度专著《中国渔业保险制度论纲》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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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006年3月2日,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全国人大农委法案室主任王超英、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董波、农业部渔业局局长李健华出席大会。会议选举王朝华为理事长,孙颖士为常务副理事长,刘向东、杨宝瑞、王守信、陈剑峰为副理事长,刘美华为监事会主 席,同意恢复设立秘书处,孙颖士兼任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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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007年7月16日,经农业部同意、民政部批准,“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更名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服务范围扩宽至渔业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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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007年12月29日,《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通知》印发,成为指导全国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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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2008年6月13日,《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 年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印发,农业部首次启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项目,对沿海七省部分重点渔区的渔民、渔船参加渔民人身平安互保和渔船全损互保给予保费补贴,总补贴资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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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2008年6月20日,协会与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钓鱼台国宾馆签订保额为1亿元的海水增养殖保险协议。此举填补了国内水产养殖保险的空白,在社会各界引起巨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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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2009年12月15日,农业部副部长牛盾率部9个相关司局负责人到协会就“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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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010年2月26日,协会被民政部授予“中国社会组织评估4A 等级”奖 牌和证书,并被评为“全国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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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2013年,协会党支部多次获得农业部直属机关党委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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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11年4月27日,协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部党组成员、人事劳动司司长梁田庚,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董波出席大会。会议选举王朝华为理事长,陈剑峰为常务副理事长,刘向东、卢江宁、鲁小兵为副理事长,牛玉山为监事会主席,陈剑峰兼任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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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011年11月2-3日,协会协助农业部渔业局承办农业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座谈会”,农业部副部长牛盾,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长陈剑波,民 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杨岳出席会议并讲话,渔业局局长赵兴武做了开幕讲话。会议明确了坚持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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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201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的要求,渔业互助保险首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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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2012年6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建到协会调研《农业保险条例》立法工作,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陪同调研。此次调研,对在正式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中明确渔业互助保险法律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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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2012年7月9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渔业互助保险发展“十二 五”规划(2011-2015年)》,对“十二五”期间我国渔业互助保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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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2012年9月3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协会通过了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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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2012年1-12月,渔业互保系统共承保渔民92.94 万人、渔船6.97 万艘,为渔业提供风险保障2040.59亿元,互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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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2013年9月11日,“安徽省水产养殖保险合作情况汇报会”在合肥市召开,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安徽省副省长梁卫国听取了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剑峰、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子良的工作汇报,并见 证了协会与国元公司的共保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从此确立了“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共赢合作”的内陆地区水产养殖保险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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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2013年9月29日,受超强台风“蝴蝶”影响,3艘广东籍会员渔船、30多艘海南籍会员渔船在西沙珊瑚岛附近海域避风时遇险。渔业互保系统共为43名死亡(失踪) 渔民、36艘损失(沉没) 渔船支付赔款2300 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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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2013年10月7日,受超强台风“菲特”影响,浙江沿海水产养殖业损失惨重,渔业互保系统共为受灾养殖渔民会员赔付11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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