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保协会

互助保险常识

什么是可保利益原则?

2014-01-24 09:39:00  来源:  阅读:
  答:可保利益原则要求参加保险的人,也就是投保人必须对保险对象(也就是保险标的)具有利益,而且这种利益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可以实现的。投保人对保险对象的利益体现在如果被保险财产毁损、被保险人伤亡,投保人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否则,则不具有可保利益或没有可保利益,不具有投保人资格,就不能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
 
  在早期的海上保险中,有人以与自己毫无关系的船舶、货物以及船上人员投保,一旦发生海难事故,如船舶、货物沉没,人员死亡,就可领取一笔赔款。显然,这种保险与赌博没有区别,所以后来遭到禁止,规定必须具有可保利益才能投保。
那么如何具体判断有没有可保利益?
 

  在财产保险中,首先是财产归谁所有,谁具有可保利益。其次是财产的经营人、保管人、承租人、抵押权人等对财产具有可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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