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互保工作车辆信息的函
2016-04-18 10:14:36 来源: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阅读:
各办事处:
按照农林水审计局提出的要求,为加强互保工作车辆管理,保证协会车辆信息的全面、真实和准确,请你处认真核对和补充填写《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互保工作车辆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附件)。要求如下:
一、互保工作车辆范围。互保工作用车是指行驶本登记的所有人为协会(包括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或北京渔保会议服务中心)和协会经办机构的车辆。
二、请你处核对《信息表》中车牌号及有关项目,未填写的项目和表中未登记的车辆请补充填写。
空白《信息表》电子版可在http://www.cfmi.org.cn/下载。
三、请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信息表》传真到我部。原件盖章后,寄到协会。
传真:010-58109139
联系人:许 洋 010-58109122 13001185656
吕宏轩 010-58109123 13661300596
附件: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互保工作车辆信息表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