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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界热议《农业保险条例》

2013-01-31 14:56:17  来源:政策信息部摘编  阅读:
    2012年12月13日,针对国务院新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中国保险报社举办了“中国保险热点对话——农业保险新发展”活动,来自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以及研究机构的专业人士,对农业保险未来的发展道路等话题展开研讨。
 
    《条例》经反复斟酌后出台
 
    同征求意见稿相比,《条例》有两处修改:一是肯定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不再执着于“有国家补贴的商业保险”的提法;二是国家正视了农业互助保险的存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认为,尽管近年来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一些政策支持,但这些政策大多为部门规章、不系统,《条例》为政策性农业保险提供政策依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主任田辉认为,我国国情复杂、地域辽阔、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单一由保险公司主导的农业保险形式无法满足发展需要,政府应该允许经营主体进一步探索和改进,并且给予法律和政策支持。
 
    贯彻好《条例》要重视发挥农业部门作用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志安认为,在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过程中,产业部门一直属于配角,但在保险行业专业性还不特别明显、产品和服务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产业部门的作用非常重要,运用产业部门的力量来推动农业保险的规模化发展,需要建立一个透明、各方广泛参与、多方协同的制度,重点是解决大数法则的路径依赖,这也是如何贯彻《农业保险条例》第三条所确定的原则问题。
 
    高度重视巨灾风险防范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险与代理业务部总经理王野田强调,随着农险业务快速增长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风险快速积聚,遭受一次大灾就可能使农业保险多年的经营积累损失殆尽,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和极端灾害突发时刻威胁农业保险经营。同时建议,巨灾风险管理机制要实现从专注于风险的分散和转移,重视损失补偿功能,到防灾防损的转变,即从“减轻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要建立有效的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机制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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