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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协会召开一届三次理事暨办事处(营业部)主任会议

2013-01-31 15:38:10  来源:福建协会 姜善  阅读:
 
    1月22日,福建协会在福州召开一届三次理事暨办事处(营业部)主任会议。省协会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省渔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县(区)办事处主任、重点渔业县(市、区)营业部主任、省协会秘书处及各部门负责人共80多人参加了会议。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协会理事长张福寿,省协会监事会主席杨有志出席了会议并分别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福建协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2012年度财务报告》、《2013年财务预算报告》,审议通过了省协会常务理事、理事人员调整议案;22个办事处和21个营业部主任列席理事会,并重点研讨了当前渔业互保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张福寿在会上对渔业互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认清形势。2012年福建省渔业互保签单会费虽然突破9000万元大关,比去年同期保费增长34.63%,第一年独立运作的简单赔付率较高,因此,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要居安思危,戒骄戒躁;二要转变观念。互保工作业绩不能单一追求会费收入增加,要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互保机构要在主管领导和执法机构的支持下,结合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想方设法降低赔付率。同时,要保证市、县财政补贴落实到位;三要找准定位。互保事业要发展,要有一个准确定位。2012年起,福建省政府将享受财政补贴的渔业保险交由省协会主办,省厅将其列为渔业安全生产的常态化工作,因此,渔业互保需要渔业主管局及执法机构共同推进,面对互保事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需要主管局及执法机构一起解决、一起促进;四要强化队伍建设。办好协会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事业的成败关键在人。省协会要在人员录用、培训方面多下功夫,各主管局、渔业互保机构领导要把互保机构当成是局的一个科室,对互保员工要多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从机构和人才上为互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设区市办事处要抓好辖区县(市、区)办事处的指导、检查工作,力促本辖区互保工作平衡发展;五要树立忧患意识。国家和省政府出台了扶持海洋经济发展多项政策,3月1日《农业保险条列》也要正式施行,这些都为互保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同时,《农业保险条列》实施后,省协会将和商业保险公司一样处在保监局的监管下,为此,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提高队伍素质,在业务工作上,要看到互保协会运作方式、内部管理机制和相关条件与《农业保险条列》设定的准入条件还存在的差距,还要看到互保事业发展空间很大,要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不断推进福建省渔业互保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杨有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在对福建协会成立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赞赏,强调监事会对省协会的五大印象:一是省协会上下执行中央政策方面无偏离,对省厅的工作指示贯彻落实到位;二是业绩突出,互保工作做到了有队伍、有制度、有突出贡献;三是渔民群众反映好,对省协会的服务比较满意;四是财务制度较为完善,财务人员能做到“勤俭持家”、“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五是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他要求,在新的一年里,福建协会展业方面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员工的综合素质要有更大提高;省协会各项制度还要不断完善;工作方面还要继续保持勤俭节约;经营的风险意识还要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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