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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瓦房店海参养殖互助保险暨共保签约仪式举行(图)

2013-08-20 10:11:32  来源:秘书处  阅读:
    2013年8月16日上午,“大连瓦房店海参养殖互助保险及共保签约仪式”在瓦房店市举行。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李书民、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董艳涛、大连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忠铁等应邀出席仪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剑峰、瓦房店市海参协会会长王明利、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副总裁杨家树、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理事长展德江参加仪式并致辞。
 

 
    我国是水产养殖大国,但由于水产养殖保险专业性强、定损困难、风险巨大等原因,我国水产养殖保险市场一直存在“渔民有需求但保不起、保险机构有意愿却不敢保”的局面,其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远远落后于种植业和畜牧业保险。近两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渔业保险工作。2012年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分别提出要“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和“开展渔业保险保费补贴”;今年3月1日实施的《农业保险条例》明确了渔业互助保险组织的法律地位;今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完善渔业保险支持政策,积极开展海水养殖保险”;今年6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汪洋副总理提出要“支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发展渔业商业保险,积极开展海水养殖保险”。

      此次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与瓦房店市海参协会成功签约,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水产养殖保险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此后,瓦房店市的海参养殖户可以通过海参协会参加互助保险,如因风暴、暴雨、高温、冻害和赤潮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可按照保险条款向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申请赔付,每亩最高可获得4000元经济补偿。作为主承保人的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是第一家全国性农业互助保险组织,自1994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并致力于开展渔民人身意外伤害和渔船财产保险业务,规模约占这两个险种95%以上的市场份额。自2004年以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率先在浙江、山东、辽宁、福建等地区开展了网箱、池塘、底播等小范围水产养殖保险试点,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今年以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在农业部的支持下,整合渔业互保全行业的力量,相继在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和福建等省开展了更大范围的群众渔业水产养殖保险,受到了地方各级政府和广大水产养殖户的欢迎,业已成为全国渔业领域水产养殖保险业务的先行者和主导者。

    陈剑峰在致辞中指出,海参养殖互助保险统保协议的成功签署,将开创辽宁省群众渔业水产养殖保险的先河。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将在新的起点上,充分发挥主承保人的行业优势,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多种形式的共赢合作,取长补短,逐步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深化服务内容,为广大渔民群众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

    李书民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水产养殖保险,渔民群众有需求、各级政府有期待、保险机构有需要,发展前景光明,市场潜力巨大,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在大连瓦房店开展海参养殖保险,是我国水产养殖保险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一次重要尝试。作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积极支持,高度评价,乐观其成。同时,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对相关部门的争取协调工作,尽快将水产养殖保险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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