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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渔业互保有效提高了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2017-01-16 14:16:58  来源: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吉林省办事处  阅读:
    吉林省渔业互保业务发展势头喜人。2016年,参保渔民3000余名,收取互保费60.8万元;参保团体险(《全国渔业系统行政、执法及科研人员意外保障计划》))单位47家,参保人数800余人,收取保费15万余元。
 
    (一)高度重视  渔业互保保障安全生产
 
    近年来,吉林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渔业互保工作,将渔业互保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印发《吉林省渔业互保展业方案》,提高对做好渔业互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形成了“渔业安全必提渔船,渔船安全必提互保”的良好氛围。
 
    (二)量化考核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吉林省按照“协会引导、政策支持、规范运作、热情服务”原则,确立了“渔政执法、港监船检、渔业互保”和“督导、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把渔业互保工作纳入渔业安全管理责任量化考核内容。
 
    (三)强化宣传  扩大渔业互保影响力
 
    针对吉林省渔业生产区域广、人员分散、渔民对互保认知薄弱等特点难点,及时利用召开会议、安全检查、渔船检验、渔民培训及发放燃油补贴等有利时机,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宣传活动,同督导同宣传,把渔业互保放在渔业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增强了船东、渔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愿参保入保的积极性。
 
    (四)扩展展业  团体险覆盖面逐年扩大
 
    吉林省办事处积极推进团体险(《全国渔业系统行政、执法及科研人员意外保障计划》),得到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取得了一些成果。目前,除渔业执法人员外,水产技术推广、水政监察、河道站等单位也纷纷参加该保障计划,投保人数逐年增加。
 
    (五)开拓创新  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
 
    根据最新《中国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依法为渔业船员办理保险”的规定,2017年,吉林省办事处将进一步推进互保业务的广度和深度,以渔民人身平安险为主,争取现有渔民100%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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