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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召开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会议

2015-12-24 13:56:20  作者:郭庆祝  来源:大连渔港监督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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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渔民抵御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灾后的自救能力,稳定渔业生产、保障渔民生活,12月21日,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召开2015年度大连市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会议。市海洋渔业局相关处室及试点地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李俊,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宋耀华、副理事长李勇,大连市财政局农业处处长张俊坤等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2015年,大连市开展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对参保渔民按照应缴保费金额不高于20%给予补贴,减轻渔民负担,补助资金共计165万元。补贴资金采用“一卡通”或“一卡折”的方式直接拨付。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大连办事处具体负责全市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组织实施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李俊会上指出,大连地区开展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是继全省渔船政策性财政补贴试点工作后又一大事、喜事,对于推进全市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深入开展具有极大的拉动作用。为保证试点工作健康开展,试点地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把其作为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抓手,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协调和指导,积极引导渔民参保,切实增强渔业生产风险社会保障能力;要加强规范管理,渔业部门要对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财政保费补贴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准确掌握政策性保险工作及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要继续争取扶持,试点地区要充分考虑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的高风险特点,积极争取本级财政资金支持,落实地方配套。同时,要不断健全完善政策性保险工作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机制和行业自律,不断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服务水平。

 

    市财政局张俊坤处长会上强调,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财政保费补贴作为政府财政补贴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涉及广大渔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实施和互保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截留、挪用、滥用专项资金和互保费等现象,保证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真正惠及渔民群众,保障渔民正常生产、生活。

 

    会议还具体通报了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2015年大连市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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