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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开启保险产品创新新时代

2014-01-16 11:23:41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阅读:

    互联网应用技术给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机遇,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也越来越多,而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也于2013年11月正式开业,它标志我国保险业进入互联网时代。

    互联网保险的最大特征是通过建立适合互联网业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后台支持系统、客户服务、产品设计和在线支付平台,实现对保险产品的销售。

    为大数法则更加有效地实现提供了可能性

    通过电子商务这一业态销售保险产品,受众面可以达到几何倍数的激增。它便于潜在购买人随时了解产品的风险保障范围、服务流程,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投保,转换成为最终的签单率也会远高于传统的销售模式,保险大数法则可以更好发挥作用。此外,由于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是保险人的赔偿承诺,它还具有其他行业所不具有的零仓储成本、合同缔结迅速的优势。

    互联网销售的最大优势在于零售,而保险业就是典型的零售业,大量的产品可以放到网上销售,这为人力资源成本的降低、管理成本的降低提供了可能性,对保险公司盈利水平的提高具有不可小视的正面作用。笔者以为,传统的保险企业应逐步转型成为新型互联网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拓宽保险的承保领域,实现保费收入的最大化。从用户数看,据麦肯锡发布的报告称,预计到2015年,中国的网民人数将从目前的4亿多增加到7.5亿。从近两年消费方式的变化可以看出中国人网上购买商品、购买服务的习惯正在快速的形成。在互联网保险销售方面,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50余家保险企业涉足互联网业务,2012年我国保险网销保费收入规模达到39.6亿元,较2011年增长123.8%。以上数据表明,传统保险公司转型成为互联网保险公司的条件已经成熟,而且迫在眉睫。然而,互联网保险相对传统保险的变化,绝不仅仅表现在销售渠道的改变。笔者以为,要把互联网保险蛋糕做大,就保险公司而言就是要通过产品创新,向市场提供满足各种需求的产品。

    为保险产品创新打开了巨大的空间

    单从现有传统产品进行改造,就可以创造出无限的新产品来。从用户体验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把传统产品所承保的各种风险拆解出来,形成种类多样的应期(如根据天气预报、根据将要从事的活动、根据将要实施的行程等等)的单一风险的产品,如台风险、暴雨险、雾霾险、航空意外险、汽车意外险、工伤保险、意外事故险等等,不一而足。由潜在的被保险人根据自己可能面临的风险,选择所要购买的产品,保险期限可由被保险人决定,它可以是三天、五天,可以是一年、两年的产品,甚至可以是几个小时的快消品,而保险公司则根据保险期限、保险标的、保险金额等确定产品价格。这样一些单一风险的应期产品表面看来是综合风险保障产品拆解而成的单一风险保障产品,但实际上它们的差别还是很大的。传统上销售的保险产品其保险期限是固定不变的,以财产险的财产综合险为例,其保险期限为一年,人们在做出是否购买该产品的决定时,首先会考虑以往的年景里有无该险种列明的灾害发生,该灾害发生后其财产是否遭受损失,如以上两者均为否定的,那么人们可能就会赌当年不会因该险种列明的灾害发生而遭受损失,而做出不购买该产品的决定。然而,如果可能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人们的心态往往就会变得不一样,更愿意购买保险“花钱消灾” 。应期的单一风险产品,就是让人们根据当前天气预报、根据即将所要从事的活动所面临的风险选择最为贴合自己实际情况的保险产品。笔者认为,这样的产品只要设计合理、定价合理,加上保险公司对市场做适当的引导,应该会受到市场的欢迎。

    互联网保险使传统的不可保风险成为可保风险提供了可能。以地震险为例,国内传统商业保险一般是不予承保的,原因是地震风险属于巨灾风险,无法通过集中大量的同质风险来分散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但如果通过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则可有效地集中大量的同质风险,从而有效地分散保险公司风险。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普通民众不同程度地拥有了自己的资产,如房产,汽车等,对转移重大自然灾害给家庭财产带来损失的风险的潜在需求不可不看到。据国家统计局网站的数据,全国2011年城镇人口69,079万人,按每个家庭人口3人计算,全国城镇家庭户数为23,026万户,仅就房产一项,这一蛋糕就足够巨大,为保住一辈子心血换来的房子,谁会计较花一点小钱呢?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去挖掘这一市场,开发出适应不同地区的地震保险产品并通过互联网销售,引导市场需求,笔者相信,地震风险就有可能成为可保风险,地震险不仅有可能成为有利于保险公司长期稳定的保费收入,也可能成为有利于社会安定的稳定器。

    互联网为个性化保险提供了可能。随着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个性化保险需求也会日益增长,如离婚保险、解雇保险、美容保险、牙齿保险、眉毛保险……这类风险由于在某一地区、某一时期投保的人数有限,样本不足够大,传统的保险鲜有承保,通常被视为不可保风险。然而,如果透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保险公司就可以轻松地集中到大量的此类同质风险,变不可保风险为可保风险。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有了产品的创意,还必须有好的产品设计和产品定价,适当的市场推广,如通过微博、微信这样的平台,去吸引市场眼球。笔者以为,在互联网保险时代、大数据时代,保险公司的工作重心应主要放在产品的研发和设计上,应注重引入具有市场调研能力、产品定价能力、产品设计能力的专才加入到保险产品的研发队伍当中,确保自己市场产品能够推陈出新。一改过去的依靠人海战术——大量的营销员去推动那些术语晦涩、面孔冷冰冰、一成不变的产品的做法。

    可以预见得到,在互联网保险时代,保险公司与其他行业的界限会变得越来越模糊,不可避免地会与其他行业相互渗透。这必将会遇保险产品延伸的问题,即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的同时,可不可以销售与风险保障相关的实体商品呢?可不可以有互联网金融服务呢?如是等等。这都将是未来互联网保险所面临的重要课题,而这些课题完成,将给中国保险业带来的变化将是颠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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