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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开创渔业船舶检验事业新局面

——于康震副部长在2017年全国渔船检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12-14 08:46:21  来源: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  阅读: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2017年全国渔船检验工作会议,这对于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求,推动新时代现代渔业发展,科学把握渔船检验工作的方向、目标、任务,开创渔船检验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是我国渔船检验事业发展60周年。60年来,在各有关部门的关怀支持下,在各级农业渔业部门的领导下,渔船检验事业历经几代船检人的艰苦奋斗,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发展之路,为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对6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10位验船师进行了通报表扬,他们是验船师的优秀代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和他们所代表的广大验船师以及所有为渔船检验事业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15年全国渔船检验工作会议以来,部船检局围绕“十三五”渔业发展目标,带领全国检验机构开展了检验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创新。刚才,6位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分别介绍了各地的实践探索和好的做法。一会儿,昌健同志还要代表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做工作报告,对60年来全国渔船检验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对明年的工作进行部署,我都赞同。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回顾过去,渔业船舶检验功不可没
 
    渔船检验是确保渔船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是平安渔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渔船检验事业发展的60年正是我国渔业辉煌发展的60年。60年船检发展,见证了我国捕捞渔业的快速增长,见证了我国远洋渔业起步与蓬勃发展,见证了渔业由以捕捞为主向以养殖为主的结构调整;60年船检发展,为保安全、防污染、护资源、促发展发挥了关键性和基础性作用,有力支撑了现代渔业和平安渔业建设。
 
    (一)保障了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渔业安全生产“压舱稳心”。
 
    渔船安全与渔业经济的发展质量休戚相关,渔船安稳了,渔业才能健康发展。1957年,我国仅有渔船几千艘,60年后的今天,全国渔船已经超过了一百万艘,不同船型、不同材质、不同作业方式和不同作业水域,渔船千差万别,安全监管难度很大。渔船检验牢牢把握保障服务渔业安全这个“初心和使命”,积淀60年发展的安全技术及经验,全面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对渔船的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的全过程严格检查把关。近年来每年检验渔船约50万艘次、船用产品85万台件,审查批准图纸约1.8万套,切实保障了百万渔船千万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了渔业安全生产和渔区的社会稳定。
 
    (二)促进了渔船健康有序发展,为渔业经济发展“补舱支柱”。
 
    渔船是重要的渔业生产资料,渔船装备发展体现了渔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支撑着渔业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60年来,我国渔船经历了船型、动力、材料和装备的一系列变革,现代通导设备不断增加,整船装备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强制性法定检验通过渔船安全技术法规、标准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规范渔船设计和建造管理,遏制非法造船,整治低质量渔船,打击假冒伪劣船用产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引领并促进了渔船装备和技术水平的升级换代。渔船装备技术水平的提高,使渔业生产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保障了水产品的有效供给,为了渔业经济稳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服务了渔业“走出去”战略,为远洋渔业“扬帆助力”。
 
    远洋渔业是我国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远洋渔业是实施“走出去”和新时期“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举措。30多年来,远洋渔船从1985年的13艘发展到现在的2600多艘,作业区域从西非海域扩大到五大洋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远洋渔业产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不仅有效发挥了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作用,还带动了当地渔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了对外友好合作。远洋渔船检验通过参与国际政府间海事活动,加强国际相关公约的转化与实施,科学建立了覆盖远洋渔船作业区域的境外现场检验工作机制,签发了世界各国承认的国际渔船安全证书,既保障了远洋渔船的安全,又维护了远洋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回首60年的发展历程,渔船检验工作之所以能够为渔民渔船渔业立下汗马功劳,除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以外,还得益于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坚持国际要求与国内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渔船检验制度;得益于注重法制建设,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检验法律法规体系;得益于狠抓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两手抓,建立了一支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船检执法队伍。
 
    60年来,几代船检人不忘渔船安全初心,牢记服务渔民使命,形成了“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勤于钻研、勇于担当”的船检精神,开创了渔船检验事业。在此,我代表农业部,对船检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向关心支持船检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全国船检工作战线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形势,勇于迎接新时代的新机遇新挑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明确了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定位。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赋予渔业工作者新的使命。我们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的深刻内涵与重大意义,深刻分析新时代给我国渔业、渔船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带来新机遇和新挑战。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损害劳动者的健康为代价;不仅要注重统筹渔民安全、渔船安全与当前发展的关系,还要注重统筹资源安全、环境安全与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按照“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充分发挥渔业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作用。渔船检验要主动适应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的新要求,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检验监管的全过程、各环节,强化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促进渔船远海航行能力不断增强。
 
    (二)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建设美丽中国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任务。“建设美丽中国”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渔船检验要始终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生态优先的渔业发展方针,积极推进绿色新能源在渔船上的应用,强化渔船防止污染设备的检验监管,加快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研发,促进休闲渔船、休闲渔业平台发展,积极开展渔船标准化,努力推进渔船向“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发展。
 
    (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准确把握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我国渔业将迈入依法治渔、依法治船的新阶段,渔船检验是强制性法定检验,是依法治船的重要抓手。依法治国要求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贯穿到渔船检验工作始终。依法行政要求我们必须加快渔船检验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明确渔船检验的监督执法地位,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切实检验到位。建设法治社会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渔船检验普法教育,努力增强渔民、渔业企业、渔船修造企业依法检验的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牢固树立优先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我们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渔船检验要紧紧抓住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历史机遇,围绕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主线和“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目标,大力促进渔船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加快渔船标准化进程;规范渔船设计、修造、技术检测单位服务,发展绿色渔船产业;适应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拓展渔船加工、冷链等设备安全监管。通过强化对休闲渔船及渔业装备的检验,推动休闲渔业以及集渔文化、船文化和优美环境为一体的休闲渔村的建设,为实现渔港渔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
 
    我们已站在新时代的历史交汇点,渔业也踏上建设现代渔业强国的新征程,渔船检验经过60年的发展,内外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中国走进世界舞台中央,各国对中国渔业发展走向,对中国渔业企业和渔民都给予高度关注,国家政治、经济、外交、国防安全大局都要求我国成为负责任的渔业大国。同时,世界范围内的渔业资源衰退趋势还在加快,可持续发展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国际渔业治理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区域组织与各渔业国加强了对资源和生态的保护,加大了对他国渔船的抓扣以及非法捕鱼的打击力度。我国渔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资源与环境的压力依然严峻。渔船检验事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出,面临的挑战加大,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体制机制改革滞后,难以适应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现行的渔船检验监管体制既有公务员管理、又有参公管理或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既有船检机构独立设置的形式,也有与渔政、港监以至海监或农业部门形成的“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的综合机构;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检验机构和人员编制进一步压缩,渔船检验与安全监管要求远远超出了验船师的工作负荷;绝大多数检验机构集现场检验与检验监督管理于一身。以上因素导致了渔船检验“职责定位不清、机制运行不畅、检验力量不足、监督执法乏力”等问题的产生,影响了渔船管理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
 
    二是法律法规修订滞后,难以适应“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法规规定的渔船设计单位、修造企业资格行政审批已经取消,渔船船用产品认可制度也面临改革,一些地区纷纷将检验业务层层下放,出现了“放权太过急、监管不到位、服务跟不上”等问题。同时,现行的渔船检验法律法规修订未能及时同步跟进,适应“放管服”要求的检验制度改革缺乏法律依据,渔船检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的法律法规制订工作尚未开展。这种状况影响了依法检验、依法治船、依法治渔的全面贯彻实施,不完全符合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
 
    三是社会支撑力量薄弱,难以适应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当前,渔船检验“船多人少”矛盾突出,地方各级检验机构人员严重不足;渔船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大大增加了渔船检验工作难度;国家对公共安全监管要求日益提高,使渔船检验的职责任务更加艰巨。然而,社会化的检验支撑力量严重不足,渔船专业技术研究支撑体系尚未建立,渔船安全技术研发能力薄弱;专业检测机构布局不合理,市场发育不足,检测质量亟待提升。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渔船安全监管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不利于形成渔船安全齐抓共管的局面,影响了我国平安渔业的稳定发展。
 
    四是渔船装备发展水平不高,难以适应建设现代渔业强国的新要求。渔船装备是渔业和船舶科技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没有渔船装备的现代化,就没有渔业的现代化。我国渔船拥有量大,但小型渔船多、木质渔船多、老旧渔船多、能耗高。渔船建造企业一千余家,既存在产能严重过剩、恶性竞争,又存在建造技术水平不高、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的状况,沙滩、作坊式造船,以及未经批准私自建造、改造渔船的现象屡禁不止。船东片面追求低价造船,新能源、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难以在渔船上推广应用。渔船标准化程度低,政策扶持措施起步较晚。这种局面很难适应渔业装备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现代化渔业强国目标的实现。
 
    深入分析当前形势,面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美丽中国建设、依法治国方略、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我们要牢记使命,以极大的勇气和信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为,迎接挑战,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渔船检验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三、改革创新,努力开创新时代渔船检验监管新局面
 
    过去的60年岁月如歌,船检人追江赶海弄潮头。今天进入新时代,我们将开启渔船检验新航程。新时代渔船检验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农业、渔业中心工作,以保障渔船安全、水域环境安全、生态资源安全为宗旨,以深化渔船检验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检验监督执法、培育社会支撑、规范造船质量控制为着力点,推进渔船现代化与工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强检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提升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检验技术支撑、建造质量控制水平,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履行好新时代赋予渔船检验的使命和职责。
 
    按照以上工作思路,未来一个时期渔船检验要适应渔业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规范发展和开放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渔船检验“四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渔船检验法定特性,不断提高渔船检验质量和效率,开创新时代渔船检验工作新局面。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检验执法更加有力,依法治船的新局面逐步形成。渔船检验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检验监管机构职责定位、权限任务明确;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完备,渔民、渔业企业诚信体系和“黑白名单”制度得以建立,渔船及船用产品检验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检验队伍严格依法验船,行政审批运行监督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普法工作取得进展,渔民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接受检验的意识显著提高;船检、港监、渔政执法配合更加密切顺畅。
 
    二是社会化检验发展壮大,合力管船的新局面逐步形成。注册验船师制度全面实施,社会化的现场检验力量得以培育;渔船及其检验的专业技术研发队伍不断扩大,力量增强;技术检测机构布局合理,服务规范,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各方渔船安全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各司其职;重点地区大中型渔船和远洋渔船的现场检验与检验监管相分离的局面基本形成,现场检验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渔船及船用产品质量稳步提高,渔船及检验技术支撑能力大幅增强,具有中国特色的渔船检验社会组织体系基本建成。
 
    三是渔船及装备创新发展,科技强船的新局面逐步形成。渔船设计研发、装备创新集成,基本实现渔船高安全、高效益、低排放的“两高一低”目标,绿色能源、智能装备、环保材料以及节能减排技术在渔船上得到应用,渔船玻璃钢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先进通信导航设备得以推广,防污染和资源保护重要设备的检验监管得到强化,渔船建造质量控制体系普遍建立,造船质量监管更加严格。
 
    四是检验监管能力大幅提升,护渔控船的新局面逐步形成。切实转变工作职能,着力强化监督管理;检验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大幅提升,责任担当意识稳步增强;检验监管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检验高效、监管到位、决策科学的目标;远洋渔船境外检验布局科学合理,国内渔船及重要船用产品实行分级分类检验管理制度;休闲渔船及水上渔业设施纳入检验监管范围;低质量渔船、假冒伪劣船用产品专项治理不断深化,为捕捞渔船总量控制、资源捕捞强度管控,平安渔业建设保驾护航。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需要新担当。推进渔船检验创新发展,开创新时代渔船检验工作新局面,不仅需要渔船检验系统砥砺前行,更离不开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各级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建设现代化渔业强国的高度,将渔船检验工作纳入渔业渔政工作全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研究、统一部署。要充分发挥渔船检验在涉渔“三无”船舶整治、渔船双控、渔具渔法管理、资源养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保障与支撑作用。在当前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要积极支持渔船检验条例修订,统筹谋划渔船检验的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渔船检验监督管理职能和能力建设,要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确保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机构有效履职尽责。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时代当有新作为。各级渔船检验机构要继续发扬60年来铸就的船检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全面开创渔船检验新局面的目标要求,以敢于担当的勇气,锐意进取,主动作为。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研究当前渔船检验新形势,积极探索渔船检验改革发展新路径。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渔船检验执法人员廉洁自律“八不准”》;严格依法检验,遵从职业操守,力戒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的“四不”行为;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检验本领,增强服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执法水平高,敢担当善作为,懂渔船、爱渔业、爱渔民的新时代船检队伍。
 
    同志们,渔船检验工作已经进入了新阶段。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再立新功,续写辉煌,奋力推进渔船检验事业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为实现我国渔业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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