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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启动渔民减船转产及渔船更新改造工作

2017-04-12 15:35:02  作者:屈秀玲  来源:广东省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阅读:
    为进一步控制渔业捕捞强度,优化捕捞作业结构,近日,广东省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启动渔民减船转产、渔船更新改造工作。自4月6日开始,渔民可到所在镇区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镇区初审后统一汇总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批办受理。
 
    此次渔民减船转产的主要对象包括三种类型:一是全市范围内2015至2019年度船龄到期并纳入管理的海洋捕捞渔船,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统一出资补助。二是为配合翠亨新区开发建设和深中通道项目建设,对南朗镇、火炬开发区未到期但有意愿申请减船的海洋渔船和纳入管理的内陆渔船,由翠亨新区出资按8000元/千瓦的补助标准一次性收购。三是其他镇区后续可参照市局方案出台支持本镇区渔民减船转产的相关政策。减船转产补助资金按照“早减多补、晚减少补”的原则,由目前的8000元/千瓦将逐步降至2019年的6000元/千瓦。
 
    中山市纳入管理的海洋捕捞渔船均可申请更新改造,但受到指标数量、作业类型、三年内不得交易买卖及减船转产等政策限制。更新改造补助按“先建后补”的方式,对2015年10月1日以后开工建造的钢质、玻璃钢渔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依据渔船船体材质和长度划分不同档次。
 
    据悉,此次减船转产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4月28日,渔船更新改造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4月21日。市海洋与渔业局提醒渔民群众携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减船转产另需提交船舶所有人中山农商银行存折、更新改造另需提交《承诺书》,及时到所在镇区农业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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