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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深入推进“亮剑”行动

2017-03-01 08:52:50  来源:中保网  阅读:
保监会召开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视频会议 深入推进“亮剑”行动
 
    2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召开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视频会议,总结2016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部署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梁涛指出,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坚持“保险业姓保”提升保险业服务能力的必然选择,是坚持“保监会姓监”防范风险的有力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梁涛强调,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保险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事关监管机关“为民监管”理念的落实和法定职责的履行。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要求和保监会党委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务实的方法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要稳字当头,稳妥推进,确保不发生重大投诉和群体性事件。要勇于作为,敢于担当,以治理理赔难和销售误导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力争在内部管理、市场约束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二是突出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这条主线。各公司要重视和加强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狠抓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落实,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三是把握标本兼治的目标方向。在治标方面,要在严查重处、投诉处理、矛盾化解上下功夫;在治本方面,要在完善产品、规范销售、做好理赔、引导预期上出实招。四是发挥创新驱动的引领作用。各公司应坚持“保险业姓保”的价值取向,不断改进创新保险服务,满足消费者不断升级的保险需求。五是着力夯实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础。要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推进保险服务标准化,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
 
    梁涛要求,要着力改进和提升保险服务,深入推进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切实做好消费投诉处理工作,重视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高质量完成好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任务。
 
    保监会机关相关部门、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各保监局及保监分局、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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