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保协会

团体险实务

团体险理赔指南

2021-01-01 09:06:00  来源: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阅读:

一、及时报案

 

  请参保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010-58109032进行报案,并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报告传真至010-58109100。事故报告应包括出险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出险事故描述,并加盖出险人所在单位公章。因未及时报案导致无法查明事故的性质和原因的,对无法确定的部分,协会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出险后,请参保单位及时提醒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存好医疗、司法等机构开具的票据、文件原件。

 

二、准备材料

 

  请参保单位按照《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险理赔申请书》所列材料清单收集材料,并邮寄至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会员服务部(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D座8层,邮编100050,电话010-58109032)

 

特别提示:

 

  (1)意外医疗。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每次就诊的就诊记录(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医疗收据原件,医疗收据、费用明细的日期应与就诊记录(病历)日期一一对应。

 

  (2)意外伤残。被保险人应在事故发生的180日后进行伤残鉴定,鉴定前请联系协会会员服务部,到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后,受益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部门或本会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写明具体身故原因。

 

三、领取赔款

 

  协会将尽快对相关理赔材料进行审核。核赔通过后,赔款将以网上银行汇款的方式直接汇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协会会员服务部将竭诚为各参保单位提供优质便捷的理赔服务!

 

欢迎随时拨打010-58109032进行咨询。

 

团体险理赔申请书

团体险意外身故理赔申请资格及分配保证书

事故司法鉴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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